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投资者开户指引(2022年修订)
一、投资者开户门槛
(一)合格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依法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
4、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一定指标(拟进行股权转让业务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拟进行债券转让业务的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 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上条规定的限制:
1、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挂牌前已持有股权的股东认购或者受让本发行人、挂牌公司证券;
3、因继承、赠予、司法裁决、企业并购等非交易行为获得证券。
二、开户所需材料
(一)个人投资者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证明材料;
备注:(1)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及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金融资产。
(2)“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证明为近3个月内的个人金融资产证明。
(3)资产证明上须载明时间信息、资产所有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信息、所拥有金融资产的价值信息等。
3、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二)机构投资者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机构成立证书);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4、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5、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符合开户门槛要求);
6、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亲自至现场办理机构开户业务,则无需提供以上3、4所需资料。
(三)私募基金或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等
1、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提供证明文件;
2、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提供持有人名册、最终持有人的合格投资者证明及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符合开户门槛要求)
3、产品管理人营业执照;
4、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5、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7、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业务办理时间
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关联银行
可选择的资金账户关联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关联银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户流程
(一)线上开户(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1、个人投资者准备开户资料,开立交易中心支持的关联银行一类借记卡。
2、登录交易中心官网首页,点击右上方“注册”,按照网站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实名认证。
3、完成合格投资者升级申请、绑卡签约、风险测评。
4、开户成功。
(二)临柜开户
1、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开户经办人携带开户资料至交易中心柜台办理开户业务。
2、在开户完毕后投资者在交易中心官网或前往银行网银端或柜台进行资金存管签约(签约须在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3、开户成功。